信件標題:

湖南省抗擊新冠肺炎先進個人崗位聘任

信件編號:

2022102100000015

提交時間:

2022-10-21

姓名:

林**

處理狀態:

已辦結

辦件內容:

          本人為抗疫一線醫務人員,于2020年被評為湖南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個人,2021年通過湖南省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獲得副高職稱,12月31日收到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簽發的電子證書。請問是否有對抗疫一線工作人員、獲得省級表彰者即評即聘的相關政策傾斜或相關文件?即本人2021年12月取得相關職稱,單位聘任是否從取得職稱后即可聘用,還是需等每年常規時間聘用?

答復內容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已收悉。 根據《關于全面落實保護關心愛護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各項政策的具體措施》規定,對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晉升高級職稱實行加分制,其參加防控的工作經歷視同完成年度繼續教育學時(分),累計工作1個月及以上的視同完成基層服務任務。表現特別突出的可破格、免試申報高級職稱。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初中級考試,達到國家或省內合格標準的直接聘任。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湖南省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備案工作的通知》規定,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在相關職能部門確認后,單位可根據崗位空缺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相應晉升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等級。 感謝您對我廳工作的關心和支持!